客服
在线客服
服务时间
  • 周一至周六
  • 08:00 - 20:00
服务热线
  • 155-5310-0630
置顶
税务备案登记
  • 商品
  • 详情

产品详情



  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,在工商机关办理登记的,应自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,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;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机关办理登记的,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,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。

纳税人的情况发生以下变化应办理变更税务登记:

  (一)改变纳税人、扣缴义务人的名称;

  (二)改变法定代表人;

  (三)改变经济类型;

  (四)改变地址或经营地点;

  (五)改变生产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。

  (六)改变生产经营期限。

  (七)增设或撤消分支机构。

  (八)电话号码发生变化。

  (九)税务登记其他内容发生变化如开户行信息。


20220218012705_91424.%E5%AE%9A%E7%A8%BF%E7%89%88+%E4%B8%8A%E4%BC%A0.png



业务咨询--在线留言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我们的产品服务:  工商服务    代理记账    财税服务  人事服务  管理咨询


怡航(济南)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  版权所有  免责声明

地址: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党杨路3166号    联系人:李经理  

 联系方式:155-5310-0630    邮箱:13573186386@139.com    QQ:137-271-858


怡航抖音官方号
怡航微信公众号